超限比例
239.19%
罚!!!
【资料图】
5月5日
一辆超限比例达
239.19%的“百吨王”车辆
被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芗城大队查获
经查,该车存在多项违法行为
被交通执法部门实施
“一案三罚”
据了解
驾驶员杨某受聘于漳州市某物流有限公司
该公司 涉嫌使用改装车辆
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
此外,该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类别为客运
但实际却进行货物运输
涉嫌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
驾驶道路货运车辆
据执法人员介绍,目前根据有关规定,对经营主体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、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,驾驶员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,驾驶道路货运车辆等违法行为,将各处以不同数额罚款。针对此案,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公司整改使用改装车辆、指使驾驶人超限运输,驾驶员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的违法行为一并立案处罚,驾驶员超载行为则由芗城交警大队进行处罚。
据悉,自4月18日零时起,市交通运输部门已在全市启用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,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, 重点打击车、货总质量超过100吨,或超过车辆允许最大荷载100%的“双百”货车。
来源:闽南日报
编辑 洪婷婷